135-0702-7200
綠色食品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農業初級產品或食品的主要原料,其生長區域內沒有工業企業的直接污染,水域上游、上風口沒有污染源對該區域構成污染威脅。該區域內的大氣、土壤、水質均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標準。并有一套保證措施,確保該區域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環境質量不下降。
B.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庭院種菜農藥、肥料、獸藥、食品添加劑等生產資料的使用必須符合《生產綠色食品的農藥使用準則》、《生產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生產綠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生產綠色食品的獸藥使用準則》。
C.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樓頂種菜凡冠以綠色食品的最終產品必須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部門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標準檢測合格。綠色食品產品標準是參照有關國家、部門、行業標準制定的,通常高于或等同現行標準,有些還增加了檢測項目。
D.產品的包裝、貯運必須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貯運標準。產品的外包裝除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外,還必須符合綠色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準。綠色食品標準分為A級和AA級兩種。